首页 >  > 朕真不是中山靖王啊 >  第437章 加俸涨禄

第437章 加俸涨禄(2/4)

,也早已经成为了朝堂内外的共识。

    ——有彻侯封国的,那就靠封国产出的租税嘛~

    哪怕只是个千户食邑的小彻侯,每年也能有上万石粮食的租税收入,足足是丞相的二点五倍!

    若是有个几千户,甚至大几千上万户食邑,那就更是完全不用在意自己的俸禄,有没有被天子巧立名目的罚掉了。

    食邑千户的侯爵,已经很小了~

    这等级别的侯爵,除非是个人能力确实出色,如太宗皇帝年间的北平侯张苍那样,否则,就不能染指公卿之位!

    二千石的官职都捞不到,封国租税却是丞相俸禄的二点五倍,这怎么说?

    至于丞相,那更是动辄三五千户的大侯爵,封国租税往往是俸禄的十倍不止;

    作为丞相,又有谁会在乎那二千石粟米、十万枚铜钱?

    明白此件种种,再来看陈建指出的这个弊病,便会一目了然了。

    ——汉家的丞相,只有一个······

    在太尉不常设,御史大夫秩中二千石的情况下,丞相是普天之下,唯一一个达到‘食禄万石,实俸四千石’级别的高官。

    仅此一例,绝对找不出第二人!

    那那些不是丞相的人怎么办?

    御史大夫和九卿在内的中二千石,实际年俸禄二千一百六十石,到手粮食一千零八十石、铜钱五万四千钱;

    诸侯王相、后宫姬嫔为主体的真二千石,实际年俸禄一千八百石,到手粮食九百石、铜钱四万五千钱;

    郡太守为代表的二千石,实际年俸一千四百四十石,到手粮食七百二十石,铜钱三万六千钱;

    郡都尉、中郎将、光禄大夫在内的比二千石,实际年俸一千二百石,到手粮食六百石,铜钱三万钱。

    再到底下千石、六百石的县令,以及四百石、二百石的长吏,乃至百石小吏、百石以下的‘无秩’编外人员······

    ——不是每个人,都能像丞相那样,拥有四千石每年的实俸;

    甚至就连‘千石以上’这道坎,都可以刷下去汉家官僚群体当中的九成九。

    这些人怎么办?

    没有动辄一千多石二千石的实际俸禄,更没有上千户乃至数千户的彻侯封国食邑,只能靠百十来石粟米、三五千钱铜钱过活的小官儿——官僚群体当中的‘大多数’们,又能怎么办?

    在县衙,好歹是个二百石的官职,独自掌管县衙的某个独立部门,怎么都算是个体面人;

    结果年俸粟米才一百石,甚至都不够养活一家五口的肚子!

    得到的铜钱五千,要拿出一部分买粮食贴补家用不说,还要用于迎来往送、人际交往、人脉维护,以及家庭内部的柴米油盐酱醋茶······

    毫不夸张的说:如今汉室所面临的状况,和千百年后的日月王朝洪武年间的情形,可谓是一模一样。

    ——除非家里有矿,否则,官就必须贪!

    ——不贪就活不下去!

    类似的例子,在过去这些年的长安朝堂,也可谓是屡见不鲜。

    先是太宗孝文皇帝时期的廷尉张释之,早年因为其商籍出身而得不到重用,连续十几年在尚书台担任郎官,负责整理文档,以及蹉跎时光。

    在得道重用,也就是得到当时的袁盎举荐之前,张释之已经萌生出了辞官返乡的打算。

    而对于自己即将辞官返乡这件事,张释之给出的理由是:久宦减仲产。

    ——久宦减仲产。

    ——做官做久了,导致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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