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97章 第三场比试,律辩明义(2/3)
他先回答。张皓深吸一口气,向前一步,反驳道:
“周兄所言虽有理,但还需考虑一些特殊情况。如斗殴者若是出于自卫,且自卫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,是否还应按此定罪?
......我朝律法虽重,却也讲究情理,特别是在这种情况下,应根据具体情况,从轻或减轻处罚。”
他的话一出,场下众人纷纷点头。
秦博士的脸色也是微微一变,他没想到临溪县这位看起来不过才十二岁左右的张皓学子,竟然会考虑得如此周全。
周文昌也有些意外,他原本以为,今日同他一同比试的会是于前两场出尽风头的诸葛云疏和王怡两人......
见此 ,他皱了皱眉头,思索一番,这才继续开口:
“自卫行为是否超过必要限度,又该如何界定?这岂不是给了不法之徒可乘之机?”
张皓:“......”
他倒是没有考虑这么深。
于是,把求救的目光看向诸葛云疏和王怡两人。
诸葛云疏接收到信号,微微一笑,不慌不忙地接着周文昌的话,开口道:
“这便需要衙门的捕快......根据现场情况、证人证言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判断......”
说着,她顿了顿,这才继续补充:
“......律法的制定是为了维护正义,而不是成为束缚百姓的枷锁,只有在情理与律法之间找到平衡,才能真正发挥律法的作用。”
她的回答有理有据,让周文昌一时无言以对。
演武场四周看热的百姓也是议论纷纷。
“我觉得,小三元说得十分在理。”
“可不是吗,听我祖母讲,她年轻时,临溪县出过一桩大事,一媳妇儿被丈夫和他外面的外室欺负上门,那媳妇为了自保,不小心把丈夫推倒在地,好巧不巧,正好脑袋磕到了地上的石子,就这样一命呜呼了。
也是因着这样的缘故,那名外室把这媳妇告到衙门,最终以杀人罪处之......”
“啊,这也太不公平了。”
“妻子在家勤勤恳恳,丈夫带着年轻漂亮的外室欺负上门,难道被打还不能自卫?”
“对啊,打打闹闹,出意外不是很正常吗,虽说妻子也有错,但罪不至死啊!”
“......”
这般讨论着,演武场内众人,越发觉得张皓和诸葛云疏说的在理。
宋教谕见此,高声道:
“第一题,临溪县县学得一分。”
秦博士和周文昌虽说对于这一结果很是不满,但是他们同样也知道,这一结果,是他们欠考虑所导致的。
比试继续。
宋教谕接着出题:
“今有一案,甲趁夜潜入乙宅,欲行盗窃,未料乙惊醒反抗。甲慌乱之中,将乙打伤后逃离。问,依律甲该当何罪?”
第二题,较为简单。
是比较常见到的盗窃伤人案,意在考察学子们对基本律法的掌握。
周文昌见此,略作思索后,迅速起身,声音洪亮:
“依《大夏律》,甲夜间入室盗窃,已犯盗窃罪。打伤乙,又构成伤人罪......依律应按盗窃与伤人罪并罚,视乙伤势轻重量刑,重者或可判流放之刑......”
条理清晰,有理有据。
诸葛云疏、王怡和张皓三人找不出任何破绽。
宋教谕见此,继续开口: